根据长财预〔2020〕275号、〔2021〕32号、34号、110号、116号、242号、261号等文件精神和各单位实际承担项目建设情况,现将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33.2万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331万元、双季稻轮作奖励资金214万元、粮食生产综合示范片奖励资金100.4万元、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散户)资金971.93万元、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暨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2001.976466万元、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70.69万元,共计3723.196466万元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1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致电形式向长沙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和长沙县财政局反映,长沙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31-84020632,传真:0731-84011729长沙县财政局电话:0731-84011710,传真:0731-84011707长沙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