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广大市民朋友: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22〕2号)有关要求,我局会同市科技局共同起草了《关于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地方认定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附件:关于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22年6月16日附件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和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科技部门,有关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22〕2号)精神,决定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工作,现通知如下:一、明确认定标准制定《重庆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地方认定标准(试行)》(附件1),认定为重庆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一)符合现行有效的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中外国高端人才(A类)的,二、把握认定程序(一)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附件3)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审核认定市人力社保局对照《重庆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地方标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向区县人力社保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反馈审核结果,同时出具《重庆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确认函》,三、加强配套服务(一)持有《重庆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确认函》的外国人才申请办理来华工作许可时,(二)持有《重庆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确认函》的外国人才,(三)持有《重庆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确认函》的外国人才,附件:1.重庆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地方认定标准(试行)2.重庆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计点积分地方鼓励性加分政策(试行)3.重庆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申请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