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各有关单位:为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引领作用,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在工程上广泛应用,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天津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2020年9月1日后新开工,(三)申报单位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企业,(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采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不少于6项,同时应用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程建设工法、天津市建设领域推广技术(产品)项目和《天津市建筑节能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推广应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中3项及以上的建设工程,2.采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不少于6项,二、申报资料(一)《天津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与施工许可证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三、申报程序(一)申报单位注册,申报单位登录“天津市绿色建筑信息共享平台”(网址http://60.29.202.202:1060/),登录成功后在“天津市绿色建筑信息共享平台”门户底部点击“示范工程申报”模块,在线填写《天津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各项内容,申报单位在线打印《天津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纸质版,四、联系方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顾叶飞022-28468622天津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宋春生022-23301839天津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简阳路91号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