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支持科技人才在莞创业,我局印发了《东莞市扶持科技人才创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重点支持既懂科技创新又懂市场运营的科技人才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来莞创办企业转化,三年内支持和服务在莞创业的科技人才不少于100人,通过对科技人才创业企业的培育,联合产业园区、创新创业社区等引育科技人才,支持既懂科技创新又懂市场运营的科技人才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来莞创办企业,三、预期效果该政策支持既懂科技创新又懂市场运营的科技人才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来莞创办企业,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1年,对进入培育库的科技人才及企业,每年厂房租金补贴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给予入库企业30万元奖励,一次性给予入库企业50万元奖励,一次性给予入库企业100万元奖励,一次性给予入库企业2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