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林业局(自然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工作要点》(林办发〔2022〕8号)和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22年度全省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大意义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是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起、主导和推动的国家工程,在2020年11月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提出“广泛组织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产品开展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定”,实施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是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的重大举措,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推动建设的优质林产品行业品牌,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定工作是该建设工程的基础和核心,争取有更多的林业企业和产品通过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定,真正把申请认定森标产品作为推动我省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抓手,二、申报程序凡符合《森林生态标志产品通用规则》(附件1)、《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定管理办法》(附件2)要求,申报程序和具体要求见《森林生态标志产品(食用林产品)申报指南》(附件4),申报组织须承担一定的检测费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和数据维护费用,详见《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定和基地建设预算表》(附件5),组织辖区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林草企业(合作社)认真填报《森林生态标志产品食用林产品认定申请书》(附件6),认定工作按森林生态标志产品(食用林产品)申报指南推进,联系电话:0851-86826358电子邮箱:3220497152@qq.com附件:1.森林生态标志产品通用规则2.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定管理办法3.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目录4.森林生态标志产品(食用林产品)申报指南5.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定和基地建设预算表6.森林生态标志产品食用林产品认定申请书贵州省林业局2022年6月14日附件1:森林生态标志产品通用规则.docx附件2: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定管理办法.docx附件3: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目录(第一版).docx附件4:森林生态标志产品(食用林产品)申报指南.docx附件5: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定和基地建设预算表.docx附件6: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定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