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明确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关问题的函》(赣人社办函〔2020年〕7号)等文件要求,通过对徐丽芹在泰和县澄江镇澄江大道瑞翔之春3-05经营的泰和县徐记商行,吴才锋在泰和县马市镇高田村经营的泰和县锋顺旺山庄,姚俊红在泰和县城工农兵大道友谊广场10号店铺经营泰和县依佳伊丽服装店,翁鋆在泰和县澄江镇国兴新世纪E1栋经营泰和且久乐商店创业项目资料的审核,拟给予返乡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与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每人5000元,现进行补贴前公示,公示期为7天,即2022年5月31日-6月7日,如对上述补贴有异议,请于2022年6月7日前拨打举报电话:0796-8638233、8638818泰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