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根据《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佛工信函〔2022〕399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对其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并在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给予补助,(二)应收账款融资奖励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帮助中小企业供货商进行应收账款融资,帮助广东省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按年化金额不超过1%对核心企业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及时登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210.76.80.141/login)做好相应的项目申报,并通知申报单位于6月27日17:30前按以下要求报送申报资料:1.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纸质盖章件各一式一份送到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企业服务股(五楼),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统一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工作,2023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二)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企业融资成本,不得将奖励资金用于国家、省级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不得支出范围,附件1:贷款贴息资金工作指引.doc附件2:应收账款融资奖励工作指引.doc附件3:“创客广东”大赛获奖项目奖励工作指引.doc附件4:项目真实性承诺函.doc附件5:汇总表.xls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2022年6月14日(联系人:仇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