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局属相关科室: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13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2〕10号)和《浙江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印发浙江省2022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渔技〔2022〕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2021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现代种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通知如下:一、扶持对象专项资金支持对象包括符合立项规定资格和条件的从事水产养殖的家庭农场、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开发推广优良品种,三、补助标准按照项目核定的预算投资额进行补助或配套,四、申报要求(一)做好项目申报宣传动员,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管辖区域内各个农业生产主体,动员广大主体积极申报(本通知将在“吴兴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目公开),(二)农业主体自主申报,由农业主体根据发展需要自主申报,农业主体应根据本通知的要求,按规定编写项目申报文本、项目实施简表和企业基本情况表等,同时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财务资料等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各农业主体要在6月30日前书面提交项目申报材料3份(包括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实施简表、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项目实施方案以及营业执照、土地承包协议复印件、建设图纸)到区农业农村局种植养殖管理科,附件1: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表附件3:标准文本附件2:农业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4:实施方案简表附件6:承诺书附件5: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和验收需提供资料湖州市吴兴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15日3210987-68850-618-通知公告分享到:QQ空间【关闭窗口】【返回顶部】【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