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6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2号)和《丽水市农业农村局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丽农发〔2022〕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2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管护利用,确保全县6.47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提高粮油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四、完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一)继续推进粮油种植大户直接补贴,2021年抛荒复垦种植粮食作物的耕地,2022年根据粮食作物种植情况,之后根据粮油种植大户相关政策给予支持,全面落实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对种植粮食作物的生产主体给予补贴,垦造耕地整改项目区种植粮食作物管护期内已享受政府补助的不列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粮油种植大户直接补贴受惠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对粮油生产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做好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整治、抛荒整治政策的宣传工作,粮油生产保供工作已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2022年乡镇(街道)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