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疫情期间促进房地产业恢复发展政策措施如下:一、放宽土地出让合同监管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人员等条件达到对应的开发资质时,企业申请办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在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申请预售,商品房预售资金最高监管留存比例不超过应监管额度的5%,商品房预售资金必须用于本项目后续开发建设,开发企业可提前申请拨付留存的5%以外的预售监管资金,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部门可依据企业申请,八、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于开发企业信誉良好且项目分期开发建设的,开发企业可按每套商品房担保债权陆续清偿所欠贷款并按套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依开发企业申请可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开发企业可按商品房销售相关管理规定对地下室、地下车位进行分割销售,引导更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参与我市鼓励农民和大学生购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