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社局和市人力中心审核,确定2021年度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共139户,返还资金合计1,394,606元,现进行公示,请各单位核对返还金额,如有疑义请与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未享受本年度稳岗返还政策的参保单位,如符合返还条件,可尽快到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通过辽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省失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网厅)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本次名单公示期为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举报电话:74832388附件:2021年度铁岭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第二批)公示明细—清河区.xlsx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