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支持企业留工优工促生产的通知》(仑政办〔2021〕77号)文件规定,经初步审核,现将2021年支持服务业企业留工优工促生产政策审核结果从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开发区商务局反映,(通讯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区行政中心A座B1629室,联系电话:0574-89383649、89383646),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申报的,将按有关规定进入兑现程序,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2022年6月15日附件名单:2021年支持服务业企业留工优工促生产政策兑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