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37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景宁县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拟发放名单(第五批)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1.公示时间:2022年6月15日——2022年6月21日(5个工作日),2.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来访等形式向景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3.联系电话:0578-5085979附件:景宁县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拟发放名单(第五批).xlsx景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