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37号)和《关于丽水市2022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丽人社办〔2022〕9号)文件精神,现将景宁县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资金拟发名单(一)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1.公示时间:2022年6月15日至6月21日(5个工作日),2.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来访等形式向景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3.联系电话:0578-5085979附件:景宁县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拟发放名单(一).xlsx景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