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按照《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建立健全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三个责任”是指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管理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三项制度”是指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公示如下: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责任人:冯玉宝西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联系电话:18295568989职责:统筹负责县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责任人:张佑林宁夏六盘山水务有限公司西吉分公司经理联系电话:13709541699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供水单位要明确责任人、供水服务电话和标志牌,四、农村饮水监督电话与电子邮箱电话:0954-3012641电子邮箱:xjryb@126.com西吉县水务局2022年6月14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