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监督管理办法》(鲁金监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民间融资机构设立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未取得《民间融资机构业务许可证》的不得开展民间资本管理或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业务,截至2022年3月31日,注册地在德州市、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民间资本管理”或“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字样但未取得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颁发经营许可证的10家企业,不具备从事民间资本管理或者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业务,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告,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开展相关业务时,认真查验民间融资机构经营资质和经营范围,依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特此公告,附件:德州市非持证民间融资机构名单德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15日德州市非持证民间融资机构名单德州市德城区利德元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德州市德城区众投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老桥民间资本管理(山东)有限公司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弘强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鑫东信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平原县泰聚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齐河县聚鑫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武城县富泰尔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夏津县华芳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昌迈农牧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