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6号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开展核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罗庄区开展了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核查工作,经核查我区历史遗留矿山均为2013年之前关停,责任主体已灭失,经后期核查,新增3处图斑,现予以公示,因三处矿山关停时间久远,关停时未上交采矿证,特此证明,罗庄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6月15日序号图斑编号中心经度中心纬度矿山位置备注1ZJ3713112022002001118.09834.931沂堂镇麒麟山村2ZJ3713112022003001118.23134.899傅庄街道北徐家林村3ZJ3713112021001001118.2142134.8991傅庄街道蔡家庄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