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博士后培养平台布局,进一步发挥博士后人才对我市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我市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7〕26号)要求,经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结果公示,要积极与我市及全国已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科研院所联系,尽早确定联合招收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要以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发布博士后招收信息,对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进行认真遴选,确保2023年5月之前招收1名以上博士后,要为博士后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围绕博士后建立创新团队,充分发挥博士后在科技创新中的智力优势,三、积极参与培养活动博士后基地要积极参与国家、我市和所在区人社部门、委办局开展的各项博士后活动,组织本单位博士后申报国家和我市各项资助项目,主动加强与我市其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和创新实践基地的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