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区2022年促消费专项资金354万元使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金支持内容㈠农贸市场建设,拟安排资金200万元,对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0月30日期间新建或提升改造总额不少于100万元的项目,并提供以下申报材料:⑴项目投资单位书面报告,一份提交区商务局用于补贴申报,拟安排资金35万元,拟安排资金70万元,由区商务局牵头组织的系列活动费用支出,拟安排资金4万元,用于支持区商务局利用新媒体开展信息推广及“虬味美食”专栏推广费用支出,拟安排资金40万元,用于支持组织商贸企业开展“全闽乐购·福购虬城”等系列促消费活动费用支出,拟安排资金5万元,用于支持2022年参加商务部门组织的各类展会,二、其他事项2022年促消费专项资金可根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在以上六类项目之间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