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汕头市精细化工企业优秀人才国内外培训生活补助申报指南>等3个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汕人才办〔2021〕83号)及《关于调整优化汕头市精细化工企业优秀人才国内外培训生活补助项目有关事项的请示》(汕工信〔2022〕48号)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开展2022年汕头市精细化工产业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预申报工作,重点针对精细化工行业从业人员(经营管理人员、技术技能人员)、新引进化学化工专业博(硕)士等,二、申报要求(一)精细化工行业从业人员有关要求:1.所属企业为汕头市精细化工企业,每期培训学员(含新引进人才)人数不超过60人,规上工业企业参加培训总人数不超过10人,(二)新引进化学化工专业博(硕)士有关要求:1.属于汕头市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新引进人才,(一)市直部门新引进人才申报信息经本部门初审通过后,(二)区县部门与企业申报材料经本单位审核通过后,汇总报送所属区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由区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汇总审核通过后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五、时间要求请各市直部门及区县工信等部门将符合要求的申报信息(可编辑版本)汇总后于6月20日前报我局服务体系建设与融资促进科,六、其他要求请各市直部门及区县工信等部门积极发动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填写汇总表,后续精细化工产业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将优先从本次填报的人员中确定培养对象,附件1:汕头市精细化工产业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精细化工行业从业人员)汇总表.xlsx附件2:汕头市精细化工产业优秀人才培养计划(新引进化学化工专业博(硕)士)汇总表.xlsx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6月15日(联系人:邓东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