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江门市商务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21〕55号)要求,拟开展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申报工作,一、支持对象、内容及标准支持对象、内容及标准按照《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一)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支持企业通过海关AEO高级认证、支持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发展、支持扩大进口、支持海关监管场所发展,(四)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本次申报项目为2021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项目,外贸促稳提质和新业态新模式方向项目发生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新会区本次资金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4日,二、申报程序和材料有意向的新会区企业请严格按照《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申报指引》(附件1)准备申报资料,申报同时请提交与纸质文件内容一致的盖章版完整一个PDF扫描件与可编辑的电子文档(如Word文档、Excel文档),并填写好电子版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情况明细表,并于2022年7月10日前将所有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提交到新会区科工商务局,附件:1.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申报指引2.江门市商务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3.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情况明细表4.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企业操作手册5.申报材料封面模板江门市新会区科工商务局2022年6月8日(联系人:戴明慧,申报资料报送地址:新会区圭峰路6号新会区科工商务局1号楼206室对外经济管理股)附件:1.关于开展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公文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