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重点排污单位须做好自动监测老旧设备升级改造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自动监测老旧设备升级改造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2年重点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相关工作的通知》(粤环办函〔2022〕19号文)(附件1)、重点单位自动监测老旧设备升级改造要求(附件2),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站房基础设施、辅助设施配置、设备软件功能及运维管理措施等方面不符合HJ75/76-2017或HJ353/354/355-2019技术规范的,结合前期对我市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和运行情况的排查结果,我局对本次老旧设备升级改造工作重点提出要求如下:(一)落实水质自动采样仪安装要求,未按该技术规范要求安装水质自动采样仪的排污单位,我市仍有部分重点排污单位的废水自动监测系统未安装水质自动采样仪,(二)落实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数据状态标记、直接上传及全系统校准功能,二、市建平台数据接入为进一步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管理和应用,自动监控数据接入市建平台后,各排污单位和镇街生态环境部门均可通过我局“智慧环保APP”查看实时监测数据,经统计排查仍有中山市三乡水务有限公司等8家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未按要求接入市建平台,三、其他事项(一)对于上述老旧设备升级改造工作重点以外的涉及监测站房基础设施、辅助设施、设备软件功能、运维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判定及相关改造工作,及时调度辖区内重点单位老旧设备升级改造工作进展,中山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6月14日(联系人:蔡建楠徐宏辉联系电话:88873880)附件:1.附件1:关于做好2022年重点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相关工作的通知.docx2.附件2:重点单位自动监测老旧设备升级改造要求.doc3.附件3:未安装水质自动采样仪的重点单位排查情况.docx4.附件4:中山市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CEMS)问题排查情况.docx5.附件5:未接入市建平台的排污单位排查情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