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2〕52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援企稳岗促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明人社〔2022〕129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2〕72号)文件精神,经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税务局、县生态环境局联合会审,拟对我县234家符合稳定岗位补贴条件的企业进行补贴,现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2年6月14日-21日公示电话:0598-2813562附件:1.明溪县2022年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名单2.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援企稳岗促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明人社〔2022〕129号)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2〕72号)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