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工信部门: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2〕28号,近5年以来申报主体在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且不存在未按期完成财政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验收的情况,且符合省财政专项资金和地市的绩效目标要求,(四)项目原则上未获得过省、市财政资金专项支持,未申请省级财政资金其它项目入库,省将结合专项资金年度预算额度及以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进行资金分配,各申报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于2022年6月27日下午下班前向属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并同步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210.76.80.141)填写申报材料(登录系统后可在通知公告中查阅专项资金申报企业操作手册),申报扶持方向请选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二)纸质材料提交,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做好项目入库的申报组织、审核和推荐工作,需加盖公章)及企业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与材料工业科),五、其他申报单位应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zip附件2:XX园区、镇(街)项目汇总表.xls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6月13日(联系人:赵淑敏、陈浩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