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局: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相关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文化和旅游统计数据质量,根据《文化和旅游部财务司关于加强2021年度文化和旅游统计年报数据核查的通知》,现就加强2021年度统计数据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市于6月13日至14日期间,登陆“全国文化文物和旅游统计网上直报系统”,严格按照《全国文化文物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统计口径、统计范国、统计标准对所报2021年度数据进行审核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年报数据中存在问题,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准确可比,同时请各市文旅局对数据审核情况做出书面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于6月15日前报回,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