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县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泰县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县实施方案的通知》(樟政综〔2021〕48号)及《关于印发<永泰县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樟财〔2021〕245号)等文件精神,在乡镇推荐的基础上,经局相关部门审核和专家评审等程序,经县农业农村局局务会议研究,拟定永泰县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县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补助项目,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时间:2022年6月14日-2022年6月20日监督电话:0591-24832127通讯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附件:永泰县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县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补助项目表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