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浙江省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专项管理,我厅起草了《浙江省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鄢彬0571-87055374邮箱:tuqiang@zjinfo.gov.cn附件:浙江省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6月14日征集调查结果:《浙江省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采纳汇总表序号反馈单位反馈意见采纳情况1宁波大学1.第二条“育种专项建立协作攻关机制,育种专项实施周期为五年”修改为:“育种专项建立协作管理机制,设立跨学科、跨单位、跨地区的综合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以组织引导、监督各课题的运行,育种专项实施周期为五年”,协作组由协作组组长(首席专家)副组长和各成员单位组成”修改为:“综合管理领导小组由组长(首席专家),副组长和各成员单位组成”,3.第六条其中“专家库专家由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推广部门和种业企业的育种技术和管理专家共同组成,专家名单经厅领导审批后确定,可视情及时调整”修改为:“专家库专家由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推广部门、种业和生产一线企业的育种技术、管理和渔农民专家和土专家共同组成,4.第七条其中“协作组组长、副组长按照延续稳定和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修改为:“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按照延续稳定和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协作组组长会同领域咨询专家组根据浙江省相关产业发展需求和国内外种业发展趋势,鼓励育种成果转让、使用等所得费用反哺育种工作,鼓励育种成果转让、使用等所得费用反哺育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