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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民政局惠民惠农政策

炎陵县人民政府 | 2022-06-14
申请(申请人)→受理、调查、初审、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县民政局)→补贴资金发放(代发金融机构)每月一次每月月底前《株洲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株民发〔2021〕34号)、《炎陵县民政局炎陵县财政局炎陵县乡村振兴局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的通知》(炎民发〔2022〕15号)已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2炎陵县民政局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特困人员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按程序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设定,申请(申请人)→受理、调查、初审、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县民政局)→补贴资金发放(代发金融机构)每月一次每月月底前《株洲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株民发〔2021〕35号)、《炎陵县民政局炎陵县财政局炎陵县乡村振兴局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的通知》(炎民发〔2022〕15号)已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3炎陵县民政局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特困人员的照料服务人或供养服务机构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结果对照料服务人或供养服务机构发放照料护理费,申请(申请人)→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县民政局)→补贴资金发放(代发金融机构)每月一次每月月底前《株洲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株民发〔2021〕35号)、《炎陵县民政局关于明确2020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炎民发〔2020〕5号)已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4炎陵县民政局特困人员丧葬费为特困人员办理丧葬事宜的相关人员或供养服务机构特困人员丧葬费标准不高于当地当年特困人员一年的基本生活标准申请(举办丧事的人或机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县民政局)→补贴资金发放(代发金融机构)不定期月底前《株洲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株民发〔2021〕35号)已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5炎陵县民政局临时救助金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每次家庭救助金额不得超过我县当地低保标准的6倍,年累计家庭救助金额不得超过我县低保标准的12倍,对已给予年累计临时救助金额上限后生活仍存在困难的县民政局按照家庭救助金额不超过当月低保的10倍标准给予救助,申请(申请人)→入户调查、审核、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县民政局)→补贴资金发放(代发金融机构)每月一次每月月底前《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炎民发〔2018〕31号)已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6炎陵县民政局精简退职人员补贴1961年1月1日至1965年6月9日期间精简退职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固定职工,每人每月生活补助不低于50元申请(申请人)→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县民政局)→补贴资金发放(代发金融机构)每月一次每月月底前《关于提高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救济补助标准的通知》(湘民救发〔2006〕1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救济工作的通知》(湘民救发〔2007〕1号)已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7炎陵县民政局残疾人两项补贴持有一、二级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以及低保家庭中持有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我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仅限炎陵县户籍的居民,也可由村居委会等代为办理申请)→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县残联)→审批(县民政局)→补贴资金发放(县财政局)每月一次每月月底前《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炎民发[2020]19号)已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8炎陵县民政局高龄津贴户籍在本县,申请(本人或亲属)→审核(各村(社区)、各乡镇(场))→审批(县民政局)→补贴资金发放(县财政局)每季度第一个月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底前关于印发《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提标扩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炎民发[2018]8号)已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9炎陵县民政局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年满65周岁以上、享受低保的部分失能或完全失能的老年人每人每月40元申请(本人或其委托人)→审核(各村(社区)居委会、各乡镇(场))→审批(县民政局)→补贴资金发放(县财政局)一年12月底前《炎陵县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实施意见》(炎政办发[2014]59)已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10炎陵县民政局百岁老人长寿津补贴户籍在本县,每人每月500元申请(本人或亲属)→审核(各村(社区)居委会、各乡镇(场))→审批(县民政局)→补贴资金发放(县财政局)半年6月底前《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通知》(炎办〔2010〕45号)已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11炎陵县民政局孤儿基本生活费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每人每月1086元申请(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审核(各村(社区)居委会、各乡镇(场))→审批(县民政局)→补贴资金发放(县财政局)每季度第一个月每季度第一个月底前《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1〕21号)、《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的通知》(湘民办发〔2011〕47号)已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12炎陵县民政局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为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50元/月,已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且未达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标准的进行补差发放申请(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审核(各村(社区)居委会、各乡镇(场))→审批(县民政局)→补贴资金发放(县财政局)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前湖南省民政厅高级人民法院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民发〔2019〕28号)已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13炎陵县民政局福彩圆梦孤儿助学补贴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9〕24号)10000万/人/年申请(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审核(各村(社区)居委会、各乡镇(场))→审批(县民政局)→补贴资金发放(县财政局)每季度第一个月每季度第一个月底前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的通知(湘民函〔2019〕26)已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关闭本页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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