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19〕52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生猪产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新建(扩建)每万头产能100万元的奖励标准,根据建设进度,拟预拨海宁市海农数智养殖有限公司生猪增产保供综合奖励资金135万元,公示时间:6月14日—6月20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联系电话:87297962(畜牧站)、80782719(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87292020(财政局农业科),海宁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14日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