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贵州省促进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二十条措施》,附件:贵州省促进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二十条措施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教育厅2022年6月11日附件贵州省促进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二十条措施一、扩大基层就业空间,(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团省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扩大企业就业规模,(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落实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团省委、省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加强就业指导,(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工商联、各普通高等学校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落实实名制服务,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推进体检结果互认,(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八、积极稳妥转递档案,(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九、维护就业权益,(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强化工作保障,各级各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作为就业工作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