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十九条政策措施一、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中小微企业,对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对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归集机制,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督促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取消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教育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