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和促进我区文化产业载体建设,结合宝安实际,我局对《宝安区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为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宝安区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办法(修订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6月2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宝安体育中心西区312(邮编:518101,联系电话:29643246),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Bawtly-cyfzk@baoan.gov.cn政务邮箱,并在邮件标题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三、通过填写网页下方的意见征集表提出建议意见,附件:1.宝安区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办法(修订稿)2.《宝安区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办法》修订说明深圳市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