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动天水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按照《天水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市科技局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园区要有明确的建设主体,建设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保障园区建设规划的实施和配套资金的落实,建设定位科学,3.园区建设规划要符合本县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5.园区要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有完善的人才培养、技术培训、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园区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园区建设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申报建设程序1.由园区建设主体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三、相关要求1.园区申报工作由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科负责组织,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何波联系电话:0938-8213550地址:天水市秦州区金家庄政务中心2号楼501室附件:1.天水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doc2.天水市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doc天水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