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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的意见

鸡西市人民政府 | 2022-06-14
部分不法经营者利用会议、健康讲座等形式虚假宣传、非法销售保健食品(以下简称保健食品会销),规范经营行为保健食品经营者销售保健食品应当设专柜或者专区,应当依法取得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其宣传内容应当与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一致,不得具有以下行为:(一)保健食品经营者销售实行注册或者备案管理的保健食品,规范宣传行为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其内容应当经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研究探索建立综合治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长效机制,部分不法经营者利用会议、健康讲座等形式虚假宣传、非法销售保健食品(以下简称保健食品会销),规范经营行为保健食品经营者销售保健食品应当设专柜或者专区,应当依法取得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其宣传内容应当与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一致,不得具有以下行为:(一)保健食品经营者销售实行注册或者备案管理的保健食品,规范宣传行为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其内容应当经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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