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字〔2022〕114号签发人:王斌关于国家智能网联电动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肥)项目立项的复函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报来《关于国家智能网联电动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肥)项目立项的请示》及附件收悉,一、原则同意国家智能网联电动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肥)项目立项,二、该项目位于包河区范围内,项目总投资约119832万元,1.“一基地”项目位于包河经开区山海关路以南,太原路以北,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基地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等公辅工程,项目投资约79352.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在包河辖区内重要交通道路、公园及园区、站港场所等地点进行路侧基础设施、智能网联路侧运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投资约34856.6万元,3.“一中心”项目位于包河经开区山海关路以南,规划支路以西围合地块(“一基地”区域内)拟租赁通信服务商的机房,项目投资约5622.6万元,三、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要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