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4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高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比例,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关于做好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早发力、效果早显现,延续由参保企业扩大到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一)申请条件申请稳岗返还的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参加失业保险并在2021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对于严重违法失信、列入出清名单僵尸企业,(二)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单位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按90%返还,二、实行“免申即享”县就业局根据系统筛查初步具备实施稳岗返还条件的单位,核实剔除严重违法失信、列入出清名单僵尸企业,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5月底前稳岗返还实际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发放量达到全年预计目标的60%以上,7月底前全面完成发放,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