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组织开展晋城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晋城市内注册设立并运营,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机构,二、申报条件申报晋城市新型研发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单位须是在晋城市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研发服务等方面特色鲜明,三、申报材料(一)《晋城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附件1),自评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推荐单位应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提出推荐意见,五、有关要求(一)申报单位应严格履行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请各推荐单位按照晋城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要求,六、报送安排晋城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采取常年申报,各申报单位及推荐单位应按要求在申报材料上加盖公章后,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及电话:王少江刘雪璐0356-2688001电子邮箱:jckjjfgk@163.com附件:1.晋城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doc2.晋城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汇总表.doc晋城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4月19日责任编辑:常晓梅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