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教育)局、开发区经济发展与安全监管部,各有关单位:根据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晋科函〔2022〕24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我市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评价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符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规定申报条件的企业,原账号继续有效)、选择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0日,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有关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自取的当年全年有效,2021年已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也需要填写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2022年取得入库编号,纳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企业,对通过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未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且其主要产品拥有在有效期内的一类知识产权1项或者二类知识产权3项的企业,日常监管中发现有不符合评价入库条件的,积极发动相关企业开展评价入库工作,市科技局将按季度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