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旅游演艺企业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云文旅发〔2022〕14号)精神,经企业申报、县文化和旅游局初审,州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州税务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省级奖补的州内旅游演艺企业对照评审细则进行了初评,现将结果公示如下:单位大理商埠海洋世界管理有限公司大理风花雪月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大理杨丽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大理古城华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文创分公司洱源县斯甘俏艺术团有限公司大理张家花园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理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湖旅游分公司公示期自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4月1日,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或驻局纪检监察组书面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通讯地址:大理市龙山办公区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或驻局纪检监察组(邮政编码:671000),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