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文件精神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临时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的通知》相关规定要求,按照行政许可程序,下述企业已通过资质审核,现予以公示,大理湘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级(临时)资质如对以上公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异议,请于2022年2月27日以前向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公示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依据有关规定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举报受理电话:0872—2316675地址: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龙山行政办公区)邮编:671000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