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切实提升青年就业创业能力,规范见习基地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工作》(沪人社规〔2021〕2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规〔2022〕2号)的要求,通过企业自主申报见习基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就相关认定情况通知如下:一、试运作就业见习基地认定以下基地为青浦区试运作就业见习基地(一般类见习基地),试运作期限为12个月,(一)上海美蓓亚精密机电有限公司,(二)上海协和氨基酸有限公司,二、综合类就业见习基地外派单位认定以下单位为上海德赢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综合类就业见习基地)的外派单位,(一)上海淳大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淳大万丽酒店,(二)上海九如城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三)上海狄卫科技有限公司,(四)上海天鹤年药业有限公司,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14日相关附件青人社〔2022〕14号关于认定青浦区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