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浙江恒昇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塑料容器及配套产品5000万套新建项目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东洲工业功能区七号路18号第13幢浙江恒昇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评价对象为浙江恒昇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塑料容器及配套产品5000万套新建项目,总投资1085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无公众参与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注塑、吹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油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再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m排气筒排放,经杭州富阳水务有限公司富阳排水分公司处理达标后,项目需落实好噪声防止措施,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处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联系人: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联系电话:63155731传真:63155729区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组监督电话:63329194通讯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三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区K1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