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部门、各有关企业: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2〕67号)要求,现将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电话:81342001、88906182)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项目申报指南一、支持对象(一)会展企业依法注册并在广州市内进行会展服务且被列入2021年省商务厅公布的“广东会展企业百强”的独立法人企业,(二)会展项目在广州市举办的且被列入省商务厅2022年公布的“广东会展项目百强”的会展项目,二、支持内容和标准(一)对省商务厅公布的我市“广东会展企业百强”及“广东会展项目百强”予以资金扶持,支持我市会展企业提升经营实力、创新办展能力、提高新技术使用水平、扩大环保材料运用范围、提高展馆管理水平以及提升服务展会水平,三、申报要求(一)会展企业支持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前领取营业执照、截至申报之日仍正常经营的会展企业(包括组展、展务服务、场馆服务等)(二)会展项目支持时间为2021年度内举办的会展项目,对两年举办一届的会展项目支持时间为2021-2020年度内,对三、四年举办一届的会展项目依此类推,(三)同一企业可同时进行会展企业项目及会展项目两项申报,会展项目扶持资金只能使用于该扶持项目,(四)会展项目须提交10张以上展会现场照片及相关音像视频资料,(二)已获得其他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四)申报单位承诺接受省市有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附件: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申报材料(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