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安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的通知》(泰人社发〔2022〕8号)要求,对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按规定享受稳岗返还政策,按通知要求,经审核目前有385家企业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0538-2825178附表:东平县2022年第二批稳岗返还企业审核表.pdf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