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商务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商务外贸因素法资金的通知(明商务财(2021)29号)文件精神,经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委研究,同意拨付1.64万元用于补助生产型出口企业,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如下:企业2021年1至9月出口(万元)补助(元)福建省建宁县龙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091800建宁县绿荷食品有限公司14546400福建铖盛通用机械有限公司3781600福建同越管件有限公司3821600福建满山红茶业有限公司4802100福建铖盛建泰贸易有限公司6662900合计376916400公示时间:6月13日至6月18日联系人:潘钦鸿联系电话:3982817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