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滨州市大学生到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发放生活、租房补助实施细则(试行)》(滨人社字[2019]65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等程序,现对符合拟申领2021年下半年生活、租房补助条件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2022年6月13日—6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543-8197098,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及时反馈,附件:惠民县2021年下半年大学生到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拟发放生活租房补助明细.xlsx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13日全文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