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农科〔2019〕7号)、《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苏财农〔2021〕60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报废沼气设施安全处置项目申报的通知》(邮农办〔2022〕3号)文件精神,经主体申报、乡镇推荐、现场评审、立项论证、办公会讨论等环节,拟确定扬州市顶牛生态奶业发展有限公司、高邮君子兰畜禽养殖场、高邮市明发生态农场、扬州市华兴乳业有限公司、高邮市绿野畜禽养殖基地、高邮市红太阳食品有限公司为2021年报废沼气设施安全处置项目实施主体,现予公示,公示期2022年6月13日—17日,监督电话:0514-85083197,高邮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13日搜索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