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根据中共永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永委农办〔2021〕10号)文件要求,经乡镇、街道推荐申报、公示和考评组考评,并经市政府同意,确定永安市好家园农林专业合作社等3个合作社和永安市如道绿色家庭农场等12个家庭农场为2021年度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单位,现予以公布,附件:2021年度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单位名单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2021年度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单位名单一、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个)1.永安市好家园农林专业合作社2.永安市贡川镇旭日农民专业合作社3.永安市宏辉农民专业合作社二、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12个)1.永安市如道绿色家庭农场2.永安市上坪乡合丰家庭农场3.永安市顺隆家庭农场4.永安市贡川镇红安村陈正基家庭农场5.永安市永升家庭农场6.永安市安砂镇江坊村青清家庭农场7.永安市加添家庭农场8.永安市小陶镇富丰家庭农场9.永安市希予家庭农场10.永安市小陶农丰家庭农场11.永安市大湖镇香亲农场12.永安市曹远镇昌荣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