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2022年5月18日珠海高新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第四条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以珠海高新区教育部门当年发布的招生方案规定的时间为准,第六条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积分项目包括居住年限(或区内完全产权房产登记年限)、职业资格(或文化程度)、参保年限及加分项,具体积分项目及分值详见附件《珠海高新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积分项目及分值表》,随迁子女父母文化程度信息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核查提供,居住年限及户籍信息由公安部门负责核查提供,社保年限、职业资格信息由人社部门负责核查提供,随迁子女父母的“见义勇为”获奖信息由区公安部门协助核查提供,第十一条达到当年积分入学分数线的随迁子女名单,由高新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符合入读资格的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附件:珠海高新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积分项目及分值表附件珠海高新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积分项目及分值表项目内容分值实施说明居住年限/房产年限广东省居住证10分/年在高新区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含暂住证)以公安部门核查年限为准,服役满两年退役的加20分,每超过1年加5分,服役年限及荣誉(或立功)两项累计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