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杭州义忠德电梯配件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因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被我局行政处罚(杭环萧处罚[2019]66号),现该公司依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向我局申请信用修复,经我局审查,该公司符合信用修复条件,拟同意对其信用进行修复,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政策法规科,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联系人:肖少丹电话:0571-82662609地址:萧山区育才北路508号杭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6月13日。